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
关于7起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
近期,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7起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,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。
1.新集乡白林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明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补贴问题。2010年至2014年,李明利用职务便利,以其妻子、女儿名义,先后4次虚报危房改造指标4个,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.31万元,用于家庭日常开支。2018年4月,县纪委给予李明开除党籍处分,收缴违纪资金。
2.草庙乡张街村村委会主任张迁侵占禁牧补贴、扶贫救助款等问题。2011年,张迁在本人及妻子赵某某名下分别登记草原面积14亩、12亩,违规领取草原禁牧补贴522元。2017年2月15日,张迁在其妻子赵某某名下上报领取冬春救助资金800元。2018年5月,县纪委给予张迁党内警告处分,收缴违纪资金。
3.草庙乡张街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文昌侵占扶贫救助款问题。2017年1月15日,张文昌利用职务之便,以其长女张某名义上报领取2017年冬春救助资金1000元。2018年5月,县纪委给予张文昌党内警告处分,收缴违纪资金。
4.罗洼乡张湾村党支部原书记马清海侵占征地补偿金、滥用职权等问题。2006年,时任罗洼乡崾岘村委会主任马清海在马秀某名下造册登记征地0.4亩、临时占地2.3亩,侵占征地补偿资金551.7元。2008年至2016年马清海任崾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,不正确履职,滥用职权,与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志贤商议,先后为王志贤亲属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.7万元,为本村村民马某某套取危房补助2.2万元、为非本村村民海某某套取“人居环境”工程款0.5万元。2018年5月,县纪委给予马清海撤销党内职务处分,收缴违纪资金。
5.罗洼乡崾岘村委会原主任王志贤优亲厚友、不正确履职问题。2008年6月至2016年12月,王志贤在任罗洼乡崾岘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,优亲厚友,滥用职权,先后为其兄弟王某忠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.3万元、为其二哥王某俊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.4万元、为本村村民马某某套取危房补助2.2万元、为非本村村民海某某套取“人居环境”工程款0.5万元,共计4.4万元。2018年5月,县纪委给予王志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(影响期2年)。
6.冯庄乡冯庄村党支部书记田永成优亲厚友、违规享受低保问题。2014年12月至2017年10月,田永成与其父母3人享受低保。2017年1月,田永成在任冯庄乡冯庄村党支部副书记后,未对其本人及其父母享受低保进行备案、取消资格,仍违规享受低保共4960元。2018年5月,县纪委给予田永成党内警告处分,收缴违纪资金。
7.冯庄乡冯庄村共产党员王爱奎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。2016年,冯庄乡冯庄乡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时,王爱奎在未建房情况下,用其女婿张某某房子顶替验收,骗取国家补助资金2.2万元。2018年5月,县纪委给予王爱奎留党察看(一年)处分,收缴违纪资金。(彭阳县纪委监委)